2023年12月22日,在公安部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,公安部黨委決定將2024年作為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專項行動年,部署全國公安機關開展為期一年的專項行動,打防管控一體推進,持續加大全鏈條、全平臺、全領域打擊力度,多措并舉推動打擊整治走深走實,忠實履行好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、守護人民幸福和安寧的神圣職責。
為深入推進網絡謠言打擊整治專項行動,提升廣大群眾對網絡謠言的辨別力,召陵分局組織開展打擊網絡謠言線下主題宣傳活動。民警深入到轄區醫院、學校、單位等人流密集場所,通過發放宣傳單、在戶外大屏幕播放宣傳圖片等方式,向群眾講解辨別、抵制、舉報網絡謠言的重要性,并針對網絡謠言的常見類型、特征及危害,結合具體事例進行了詳細講解,降低網絡謠言對群眾生產生活造成的不良影響,號召群眾積極參與到抵制網絡謠言傳播的行動中來,營造全社會不造謠、不信謠、不傳謠的良好氛圍。
網絡絕不是法外之地,廣大網民在網上發布信息、言論,應遵守法律法規不造謠、不信謠、不傳謠,共建清朗網絡空間。
違法后果: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二十五條散布謠言,謊報險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,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;情節較輕的,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 編造虛假的險情、疫情、災情、警情,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,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,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嚴重后果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責編:瘦馬 編審:陳向黨 終審:王崢